淄博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辖知识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如何划分?

2020年9月26日  淄博刑事律师   http://www.shaxsls.com/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淄博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宋,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就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民事诉讼管辖而言,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侵权的司法解释对该三类案件的管辖进行了直接规定。但就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没有直接作出规定。因此,依据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在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管辖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即“被告住所地管辖”和“侵权行为地管辖”两个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是什么

1、民事:《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行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行政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3、刑事:刑事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综上所述,现在市场经济竞争十分激烈,有些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抢占市场,这样对其它经营者是一种侵权。这对不正当竞争,受害企业可以起诉到法院,管辖法院就按照民诉法的规定执行。不正当竞争发生地法院及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可以管辖这类案件。

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如何划分?

热门推荐:侵权法 侵权行为 侵权 网络侵权 侵权法 侵犯肖像权 侵犯姓名权 侵犯隐私权 侵犯名誉权

在当今社会中,许多人都会遇到关于人身损害的问题,此时如果选择法律手段来解决相关问题,可以规避许多纠纷和不必要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人身损害的问题,我们有必要了解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如何划分的,这样才能明确在遇到相关问题是向哪个法院提出诉讼。接着就跟随一起来学习相关知识吧!

一、人身损害案件分类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

3、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的,应按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

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致人损害,受害人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侵害人予以处理的,应告知其向公安部门申请解决。如果当事人对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依法诉至法院,或者对行政处罚和损害赔偿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一并诉至法院的,应按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5、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6、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诉至法院的,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诉至法院的,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无异议,或者虽然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也不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而起诉,仅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7、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一般应由环境保护部门先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依法诉至法院,或者对行政处罚和损害赔偿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一并诉至法院的,应当按照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8、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领取了保险金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赔偿经济损失的,应予受理。

9、订有劳动合同或虽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伤亡,劳动者本人及其亲属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而引起争议,应告知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依法诉到法院的,应予受理。

10、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结后,受害的以其伤势加重或者引起其他病变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作新案受理。

二、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已经可以了解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主要是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如果自己受到了人身损害则需要到上述两处法院提出诉讼并要求受理。如果对以上内容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一定会竭尽所能给出你们专业和详细的建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