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自首知识

对自首的处罚原则2018

2018年9月4日  淄博刑事律师   http://www.shaxsls.com/

  自首,适用于犯罪后的罪犯,主动向警方供述自己的罪行。比如杀了人,在警方知道案情前,主动到警方处投案。或者经过警方的传召,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而这种自首的处罚原则是怎样下面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自首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二、自首的条件是什么

  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自首的处罚原则

  自首的处罚原则是:一般情况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原来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四、自首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在司法解释方面,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对自首情节的正确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审判实务中,因从2014年1月1日起,最高法决定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并具体区分7种情况下,可在基准刑的40%以下范围内进行调节刑罚量。另外,在犯罪情节较轻情况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