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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观过错如何认定?

2024年3月30日  淄博刑事律师   http://www.shaxsls.com/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观过错如何认定?

在认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观过错时,通常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故意,二是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但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如果行为人对事故的发生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能构成此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往往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相联系。

劳动安全事故中哪些情形属重大犯罪?

劳动安全事故中的重大犯罪主要涉及到《刑法》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这些犯罪行为通常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者故意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

1. 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如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2.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此罪。

这两种犯罪行为都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刑期和罚金额度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来确定。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修订):

-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 第一百三十五条: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 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各类主体的安全生产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可能导致刑事责任。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发布):

- 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程序,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办法。

以上是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解读,具体案件的判断需要结合案情细节,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

认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观过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是否预见到可能的风险并采取了预防措施。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明显违反安全规定,且存在故意或过失时,才能构成此罪。在此,我们强调企业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


文章来源:淄博刑事律师
律师:陈伟 [惠州]
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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