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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 公诉和自诉流程的区别

2020年10月20日  淄博刑事律师   http://www.shaxsls.com/

 宋,淄博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宋,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自诉案件

  1、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为您整理的案子到了公诉科严重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案件到了公诉科,绝大多数会被起诉,但不是绝对会被起诉,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公诉和自诉流程的区别

  1、定义不同:


  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


  ①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②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


  ①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②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